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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计提的最新规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可可 2024-11-14 审计师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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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下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

1、坏账准备计提的最新规定为: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坏账简介: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批准列入损失的部分。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也在本账户反映,发生坏账时,直接抵减坏账准备。不提取坏账准备的企业,发生坏账时,直接在本账户核算。

2、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3、税法与会计制度在计提范围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上。纳税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不得在税前扣除坏账准备金。 (2)计提依据的差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为年末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余额之和,如有逾期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应先转入应收账款再提取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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