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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为何取消“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企业再发生这两类...
是。新准则应用指南首次征求意见稿中仅在固定资产准则解释中明确固定资产修理费不得***取待摊、预提方式,但在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中保留了科目和项目。
特别是对旧准则中删除的部分项目的把握更加重要。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虽明确并提高了权责发生制的地位。但却规定不再使用“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原来在这两个科目核算的经济业务。分散于其他账户核算。新准则取消这两个科目有很多深层次的原因,但也带来了不良影响。
没有了。新会计准则取消了旧会计制度里面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一般发生类似的经济业务都在“其他应付款”或“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指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债权。预付账款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
新准则将其他应交款与应交税金合并成应交税费。
预提费用和摊销费用的区别是:预提费用是指拿到正式***后再支付款项,如:发年终奖等;待摊费用是指先支付款项,如:物业费、房租等。新会计准则实行后“预提费用和摊销费用“科目已取消实行。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是为权责发生制原则而特设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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